全校皆知,高二三班的沈渡和陆之珩是王不见王。
一个是在后街小巷能止小儿夜啼的校霸,打架狠厉,眉眼桀骜,信奉拳头就是硬道理。一个是家世优渥、永远年级第一的高岭之花校草,对谁都温和疏离,是众人眼里完美的代名词。
沈渡觉得陆之珩这人虚伪得要命,最烦他那副永远淡然的模样。
陆之珩则认为沈渡用一身尖刺包裹自己,伤人伤己,愚不可及。
直到那天,沈渡被围堵在暴雨中的旧巷,浑身湿透,眼底的野火却烧得更烈。
陆之珩撑着伞出现,慢条斯理地替他收拾了所有人,然后在他面前蹲下。
那个永远干净矜贵的校草,用伞替他挡住风雨,伸出手,指尖微凉,擦过他嘴角的血痕,轻声问:“疼不疼?”
沈渡冷笑,一把攥住他整齐的领口:“陆之珩,你他妈到底想干什么?”
陆之珩垂眸看着他,那双平静了十七年的眼睛里,头一次翻涌起深不见底的旋涡。
“不明显吗?”他说,“我在追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