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发酵到第五天,一个律师联系了苏梅。
他在私信里说,他姓周,是芜湖本地人,看了苏梅的视频,愿意免费帮她打官司。他说那家店是苏梅和陈建国的夫妻共同财产,陈建国从未同意过户,这个转让在法律上是无效的。
“苏姐,你弟弟拿走的,我们可以帮你追回来。”
苏梅犹豫了很久。
她不是不想追回来。她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陈建国。
他们已经离婚了。那家店的事,陈建国一直都是反对的。他现在还会帮她吗?
她拨了陈建国的电话。
电话响了很久,久到她以为他不会接了。
“喂?”
那头的声音有点哑,像是刚睡醒,又像是喝了酒。
“建国,是我。”
沉默。
“什么事?”
苏梅把律师说的情况告诉了他。
电话那头又是长久的沉默。
苏梅握紧了手机,指节发白。
“你手上烫伤好了没?”陈建国忽然问。
苏梅一愣。
“上次我去店里,看你手上又添了新疤。凌晨生火离炉口太近了吧?跟你说了多少次,用长柄的火钳,你就是不听。”
苏梅的眼泪唰地流了下来。
“建国……”
“律师电话发给我,我跟他谈。”
“你……愿意帮我?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。
“你不是帮我。”陈建国的声音很轻,“你是在帮你自己。你早该帮你自己了。”
官司打得很快。
证据确凿,苏磊根本没有反驳的余地。合同是他自己找律师拟的,签字是苏梅签的,但陈建国从未同意。根据法律,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需要配偶同意,单方面的转让无效。
判决下来那天,法官当庭宣判:那家店归还到苏梅名下;八十万里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,由苏磊返还四十万给苏梅,四十万给陈建国。
苏磊坐在被告席上,脸色灰白。
散庭之后,他在法院门口拦住苏梅。
“姐!”他的声音都变了调,“姐你不能这样!那是我的店!我的店!”
“那是我的店。”苏梅说,“我开了十二年。”
“可你已经给我了!你签字了!”
“你姐夫没签字。”苏梅说,“法律上,他的那一半你拿不走。”
苏磊愣在原地,嘴巴张了又合,合了又张。
“姐,妈走的时候你怎么说的?你说你会照顾我!你说你永远不会不要我!你现在说话不算话了?”
苏梅看着他。
她看了他很久。久到苏磊的眼神开始躲闪。
“妈让我照顾你。”苏梅说,声音很平静,“没让我把命给你。”
苏磊的嘴唇开始发抖。
“姐,那我怎么办?我什么都没有了。老婆走了,孩子也带走了,店也没了,车也要卖了。姐,你是不是想让我死?”
苏梅的心揪了一下。
但只是一下。
“你不会死的。”她说,“你才二十五岁。我十五岁就开始养家了。你有手有脚,你可以从头开始。”
“我从头开始?我怎么从头开始?我又没学历又没技术……”
“你有的。”苏梅打断了他,“你有我给你的八十万——四十万还给陈建国,四十万还给我。你还有那辆车,卖了也有十几万。你加起来还有五十多万。你拿着这些钱,去做点正经事。不要再找我了。”
“姐……”
“苏磊。”苏梅看着他的眼睛,“我叫苏梅,不叫‘取款机’。以后别叫错了。”
她转身走了。
身后传来苏磊的哭声。很大声,像一个八岁的孩子。
但苏梅没有回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