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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五:第十三个陪审员--第五章

  第五章 消失的助手

  

  杨帆租住在大学城附近的一个老小区里。张婷和向真找到那里时,已经是晚上八点。

  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,她们打着手电筒上楼。四楼,402室。敲门,没人应。

  “他室友说,杨帆三天前就搬走了。”张婷压低声音,“说是有急事回老家,但具体哪儿的老家,室友也不清楚。”

  向真看了看门锁,是老式的弹子锁,不难开。她看向张婷,后者点点头。

  两分钟后,门开了。

  屋里很乱,像是匆忙收拾过。书桌上堆着没带走的书和纸张,衣柜敞开着,里面只剩几件旧衣服。垃圾桶里有撕碎的纸片,向真捡起来拼了拼,是一张火车票的购票记录,目的地是邻省的一个小城。

  “他可能真的回老家了。”张婷说。

  “不一定。”向真走到书桌前,翻开一个笔记本。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心理学笔记,字迹工整。在某一页,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:李浩。

  “杨帆认识李浩。”她指着那行字,“‘10月15日,与李浩先生见面,讨论研究项目资助事宜。’”

  张婷凑过来看:“资助?李浩资助心理学研究?”

  “往下看。”向真继续翻页。

  后面几页,记录着一些实验设计——关于“信息植入与记忆重构”。其中一个实验方案写着:“通过连续三天的信息暗示,让实验组相信一个不存在的人物参与了会议。对照组无暗示。第四天测试,实验组85%的人声称记得该人物,并能描述部分特征。”

  这简直和陪审团的情况一模一样。

  “杨帆在帮李浩做事。”向真合上笔记本,“周文的研究,杨帆继承,然后李浩利用这些研究,设计了‘幽灵陪审员’。”

  “但周文的笔记呢?那些手写笔记,不可能是杨帆模仿的吧?太像了。”

  向真环顾房间,目光停在床底下。她趴下身,用手电筒照进去,看到一个小型保险箱。

  “帮我搬出来。”

  两人合力把保险箱搬出来。箱子不大,但很重,需要密码。向真试了几个常见密码,都不对。

  “试试周文的生日。”张婷说,“或者杨帆的生日。”

  向真试了,还是不对。她想了想,输入了李浩的生日,从资料里看,是三月十七日。

  “咔哒”一声,锁开了。

  箱子里没有现金,没有贵重物品,只有几本厚厚的笔记本,和几个U盘。笔记本的封面都写着“周文研究笔记”,日期从2018年到2023年。

  向真翻开最上面一本。里面全是手写的研究记录,有些还画着图表。她快速浏览,找到了关于陪审团心理的部分。

  “陪审团决策受首因效应和近因效应影响显著……信息呈现顺序可操纵判断倾向……群体压力下,个体会无意识调整记忆以适应多数人描述……”

  她把笔记本装进证物袋。U盘也全部带走。

  离开前,张婷在床头柜的抽屉里,发现了一张合影。照片上是三个人:年轻的杨帆,戴眼镜的周文,还有——李浩。

  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:“2022年秋,与导师及资助人合影留念。”

  时间是一年前。也就是说,李浩和周文,早就认识。

  回到办公室,已经晚上十点。顾临渊还在等她们。

  “有收获。”向真把证物放在桌上,“杨帆跑了,但留下了这些。周文和李浩认识,李浩资助过周文的研究。杨帆作为助手,接触了全部资料。”

  顾临渊翻开笔记本。里面的内容,和那份“幽灵笔记”高度相关,但更学术,更系统。

  “所以,李浩拿到了周文的研究成果,然后利用这些知识,设计干扰庭审。”他总结道,“但具体怎么实施的?笔记是怎么进到陪审团材料里的?还有,那三个陪审员的‘记忆’是怎么被植入的?”

  程理插话:“我分析了庭审录像的音频。发现一个规律,每天休庭前,辩护律师张伟做总结陈词时,都会用一些特定词汇。比如‘我们需要考虑另一种可能’、‘或许有我们没注意到的地方’、‘这值得深思’。这些词汇,在周文的笔记里也高频出现。”

  “心理暗示?”白蔻问。

  “对。”程理说,“而且我查了这三个陪审员的背景。赵老师,退休教师,耳朵有点背,庭审时经常侧耳听。钱小红,家庭主妇,喜欢记笔记。黄明,退休工人,眼神不好,看材料时离得很近。他们三个的共同点是,感知能力有轻微缺陷,更容易接受暗示。”

  顾临渊明白了。李浩和杨帆,通过研究陪审员的背景,选定了三个容易影响的人。然后,通过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语言暗示,加上混入材料的笔记,一点点在他们心里构建出“周文”的形象。

  但笔记是实物,怎么混进去的?

  “查张律师。”顾临渊说,“他为什么配合李浩?是被收买,还是有什么把柄?”

  张婷调出张律师的资料:“张伟,四十五岁,从业二十年,专攻刑事辩护。口碑不错,但据说最近经济状况不好,房贷压力大。”

  “他和周文有关系吗?”

  “正在查……等等,有了。”张婷看着屏幕,“他们是大学同学,同校不同专业。毕业照上有合影。”

  又一个联系。

  顾临渊靠在椅子上,揉了揉眉心。所有的线索,都指向李浩。他有动机(遗产),有能力(通过杨帆获得心理学知识),有机会(通过张律师接触案卷),也有行动(设计并实施干扰计划)。

  但还缺最关键的证据,直接证明李浩雇凶杀人的证据。

  “李浩的不在场证明,查得怎么样了?”他问。

  程理说:“我分析了邻市酒店的监控。李浩确实入住了,但二十七号晚上七点到十二点这段时间,房间门口的监控有一段空白,说是设备故障,维修了两小时。”

  “这么巧?”

  “太巧了。”程理说,“而且我查了高铁记录。二十七号晚上八点半有一班从邻市回来的高铁,车程四十分钟。如果李浩坐这班车,九点多就能回到本市,完全有时间作案。”

  “能证明他坐了吗?”

  “不能。高铁站监控只保留七天,现在已经覆盖了。但我在李浩的手机定位记录里发现,二十七号晚上九点十分,他的手机信号出现在本市城南,离他父亲家不远。”

  顾临渊眼睛亮了。手机信号,这是铁证。

  “但警方之前为什么没查到这个?”

  “因为李浩说手机丢了,二十七号晚上就关机了。警方查的是他声称的手机丢失时间后的记录。”程理解释,“但我查了手机基站的完整日志,发现他的手机在二十七号晚上八点到十点之间,一直有信号,而且在移动。”

  从邻市,移动回本市。

  “能作为证据吗?”

  “可以,但需要运营商配合,出具正式报告。”

  顾临渊立刻给赵处长打电话。半小时后,赵处长回电:运营商确认,李浩的手机在案发当晚确实在移动,轨迹与高铁班次吻合。

  现在,只差最后一步了,找到杨帆,让他指认李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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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常事件收容报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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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常事件收容报告

作者: 轩辕离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