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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陆时安,这辈子最恨三样东西:香菜、下雨天、沈淮序。


可惜老天爷从来不听人许愿,所以此刻我坐在出租车后座,手机屏幕上是沈淮序三分钟前发来的消息。


“我要结婚了。”


四个字,没有问号没有语气词,像他这个人一样干脆利落,连标点都省得干干净净。


我盯着那条消息看了很久,久到司机师傅从后视镜里瞥了我好几眼,大概以为我是什么被甩了的痴男怨女。事实上他猜得也不算全错,只不过我和沈淮序之间,连“被甩”这个词都够不上。我们从头到尾就没有在一起过,哪来的甩不甩。


出租车在高架桥上堵成一串,雨刷器疯狂摆动,雨水还是糊满了挡风玻璃。我靠在座椅上闭了闭眼,七年了,我离开北京七年,沈淮序这个人就像一根刺扎在骨头缝里,不碰的时候你以为它已经长合了,一碰才发现它还在那儿,一点都没变。


手机又震了一下,这回是一张电子请柬。大红底色,烫金字体,新郎沈淮序,新娘温晴,时间五月二十号,地点北京四季酒店。沈淮序的照片我太熟悉了,哪怕七年没见,那张脸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来。旁边的新娘长得很漂亮,鹅蛋脸,眼睛弯弯的,挽着他的手臂笑得温温柔柔。


“恭喜。”我打了两个字发过去。


然后打开天气看了一眼,五月十七号,离他结婚还有三天。


司机师傅问我:“小伙子,去哪儿?”


我报了一个七年没提过的地址。东城区,和平里。


沈淮序住在那里,或者说,他妈住在那里。


我和沈淮序认识的时候十五岁,刚上高一。


说出来你可能不信,我俩不是那种一见如故的好朋友,恰恰相反,我们互相看不顺眼到了极点。原因很简单,全年级第一要么是我要么是他,我们轮流坐庄,每次考试排名表贴出来的时候,两个名字就像仇人一样紧紧挨着。他看我不爽,我看他更不爽,走廊里迎面碰上都要互相翻个白眼的那种不爽。


真正吵起来是高一上学期的期中考试之后。


那次我比他高了两分,两分,年级第一。沈淮序看到排名的时候脸都绿了,下课堵在教室门口问我是不是作弊。十五岁的少年正是最要面子的时候,我当场就炸了,两个人从教室门口吵到楼梯间,最后被教导主任一手一个拎进了办公室。


教导主任姓刘,是个五十多岁的秃顶男人,罚我们俩放学后留下来扫操场。北京的秋天风大,满操场的落叶,两个少年一人一把大扫帚,隔着十米远,谁都不理谁。


是沈淮少先开口的。


他拿着扫帚走过来,在我面前站了一会儿,忽然说了句完全不相干的话:“你爸也不回家吃饭?”


我当时愣住了。


后来才知道,他爸是驻外外交官,常年不在国内,他妈在出版社工作,经常加班到深夜。我爸呢,做工程的,一年有十个月在工地上,我妈跟人跑了,在我九岁那年。


那天晚上我们坐在操场边的看台上,谁也没再提考试的事。沈淮序从书包里掏出两罐可乐,扔给我一罐,自己拉开拉环喝了一口,望着天边最后一点晚霞说了句:“其实你挺厉害的,那道几何证明题,我用了二十分钟没证出来。”


我差点被可乐呛死。沈淮序这个人,让他承认别人优秀比杀了他还难。


那是我们第一次好好说话。


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了。


十六岁那年冬天,沈淮序的妈妈出差去了上海,他一个人在家发烧烧到三十九度八,半夜给我打电话,声音烧得含含糊糊的,说陆时安我好像要死了。我吓得连鞋都没穿好就往外跑,我妈走的时候留下的那双棉拖鞋我趿拉着跑了两条街,到他家的时候脚后跟磨掉一层皮。


他裹着被子蜷在沙发上,脸红得不正常,眼睛烧得水汪汪的,看见我进来居然还笑了一下,说你怎么跑得满头是汗。


我骂他你是不是有病,然后翻箱倒柜找退烧药,烧了热水,逼着他吃下去,又拿毛巾给他擦脸。他烧迷糊了,抓着我的手不放,脸蹭在我掌心里,滚烫滚烫的。那天晚上我没走,坐在他床边守了一整夜,隔一个小时量一次体温,天亮的时候烧退了,我也趴在床沿上睡着了。


醒来的时候发现身上搭着一条毯子,沈淮序靠在床头看着我,晨光从窗帘缝隙里照进来,落在他眼睛里,瞳仁是浅棕色的,像琥珀。


他说,陆时安,你睡着的时候不打呼噜。


我说,废话。


他说,但是你流口水了,滴我被子上了。


我低头一看,真的有一小片深色的水渍。我脸烧得比昨晚的他还要烫。


那些年我们做过太多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事。


冬天挤在他家沙发上看电影,盖同一条毯子,他靠在我肩上睡着了,呼吸均匀地打在我颈窝里,我不敢动,把电影看完也不知道演了什么。夏天一起去什刹海滑冰,他摔了一跤我伸手去拉,结果两个人一起摔在冰面上,他压在我身上笑,呼出的白气扑在我脸上,睫毛上沾着细碎的冰晶。


高二那年他生日,我攒了两个月的早饭钱给他买了一条围巾。灰色的,羊绒的,摸起来很软。他拆开包装的时候愣了好一会儿,然后当天就围上了,在教室里也不摘。有人问他哪来的,他说我妈买的。我坐在隔着两排的位置上低头写作业,笔尖把纸戳了个洞。


有一回下晚自习,我们走在回家的路上,那条巷子的路灯坏了一半,明明暗暗的。他走在我左边,手背偶尔碰到我的手背,谁都没有缩回去,也没有更进一步。就那么并排走着,手指碰一下,分开,再碰一下。后来我无数次回想那个晚上,觉得那是我们之间最像恋人的一个时刻,也是最后一个。


高三那年,什么都变了。


沈淮序的妈妈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我们的事。其实我们什么事都没有,两个少年之间连一句喜欢都没说出口过,干干净净,清清白白。但大人有一种可怕的本事,他们能看见那些连你自己都还没看清的东西。


有一天放学我照常去他教室门口等他,他走出来看了我一眼,那个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。不是冷淡,不是疏远,是那种被人打了一顿之后硬撑着的平静。他说陆时安,以后别来找我了。


我说为什么。


他不说话。


我说沈淮序你看着我,发生什么了。


他看了我一眼,眼眶红了,但是没哭。然后转身走了。


后来我才从别人嘴里听说,他妈翻了他的日记。那本灰色封面的日记本我知道,他写日记的时候从来不避着我,有时候写着写着还会念一段给我听,念完两个人一起笑。我不知道他在里面写了什么关于我的内容,但能让一个母亲勃然大怒的,大概不是什么能见光的字句。


从那以后沈淮序真的不再理我了。在走廊里遇见,他低头绕开。食堂打饭排到相邻的队伍,他会换到另一列。有一次我在水房堵住他,抓着他的手腕把他拉进角落里,问他说清楚,到底怎么回事。他挣开我的手,力气大得不像平时的他,声音压得很低,说你别再害我了行不行。


你别再害我了。


那句话像一把刀,捅进来的时候甚至感觉不到疼,因为太快了。后来拔出去的时候才开始疼,疼了很多年。


高考填志愿,我填了北京的所有学校,他也填了北京。我们都考上了,他去了北外,我去了北理工。两所学校隔了不到十公里,但是再也没有联系过。大一那年的寒假,我鼓起勇气去他家楼下站了两个小时,看见他窗户的灯亮着,看见他的影子在窗帘后面晃了一下,最后也没敢上楼。


大二那年秋天,我在五道口的一家书店里遇见过他一次。他站在文学区翻一本博尔赫斯的诗集,旁边站着一个扎马尾的女生,两个人靠得很近,女生指着书页说了什么,他侧过头笑了一下。那个笑容我太熟悉了,他以前也这样对我笑过。


我没有叫他。我在书架的另一侧站了很久,直到他们结账离开,我才发现自己把手里那本书的封皮攥皱了。书店老板瞪了我一眼,我只好把那本皱巴巴的《小径分岔的花园》买了下来,后来一直放在书架上,再没翻开过。


大四那年我申请了上海的研究所,走了。


不是逃离,我只是觉得再待在北京,我会疯掉。沈淮序这三个字像一个幽灵,挂在每一个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。什刹海的冰场,和平里的那条巷子,学校操场的看台,他家楼下的那棵槐树。我没办法在每一个街角都想起他,然后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

走的那天北京下了很大的雨,我坐在去机场的出租车上,路过北外的大门,雨水模糊了车窗,我把手贴在玻璃上,冰凉的。


到上海之后我换了手机号,注销了人人网,只留了一个微信给几个老朋友。我没加沈淮序,他也没有加我。七年里我们之间的联系是零,我对他的了解全部来自共同朋友的只言片语。听说他毕业进了外交部,听说他外派去了欧洲,听说他调回北京了,听说他交了女朋友。


每一次听说我都说挺好的,然后该加班加班,该吃饭吃饭。


我以为七年足够把一个人从骨头缝里剔干净了。直到今天下午收到那条消息,我才知道自己有多天真。


出租车在雨里开了一个多小时,到和平里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。


我站在他家楼下,槐树还在,比记忆中粗了一圈,叶子被雨水洗得油亮亮的。六楼那扇窗户亮着灯,窗帘拉了一半。我记得那个阳台,高二那年夏天我们在阳台上背政治,他把腿搭在栏杆上,一边背一边晃,我说你别晃了掉下去我可不管,他笑嘻嘻地说你肯定管。


雨小了一些,我没有上楼。


我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。来确认什么吗?确认那扇窗户后面真的没有我的位置了?还是来和什么东西告别?可我和沈淮序之间从来就没有开始过,又谈什么告别。


我在楼下站了大概十分钟,正要走,楼道门忽然开了。


沈淮序拎着一袋垃圾走了出来。


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,运动裤,拖鞋。七年不见,他瘦了一些,下颌线比从前更分明了,头发剪短了,露出额头,整个人看起来比少年时期更沉更稳。他把垃圾扔进垃圾桶,拍了拍手,转身的时候目光扫过来,然后定住了。


雨还在下,细细密密的。


我们隔着十多米对视,谁都没有先动。雨水顺着我的头发往下淌,我没打伞,浑身湿透了,狼狈得像个傻子。沈淮序站在楼道口的雨棚下面,雨淋不到他,他的表情我看不太清,只看见他握着垃圾袋的手攥紧了一下。


“陆时安。”他先开口,声音隔了雨声传过来,有点失真。


我笑了一下,想说点什么,喉咙却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。七年,我设想过无数次重逢的场景,在机场,在同学会,在北京的某条街上。我想过我会很潇洒地跟他打招呼,说好久不见,听说你要结婚了恭喜啊。但真正站在这里的时候,我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

他走过来,走进雨里,走到我面前。雨水立刻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肩膀,他没管,就那么看着我。近了我才看清他的脸,他没怎么变,眼睛还是那双浅棕色的眼睛,只是眼尾有了一点细纹。


“你怎么来了?”他问。


“路过。”我说。


他低头看了一眼我脚边的行李箱。我从机场直接打车过来的,行李箱上还贴着上海的行李条。这个谎撒得毫无意义,但我还是撒了,因为说真话太丢人了。难道我要说我收到你的消息就买了最近一班飞机,在飞机上把七年前所有的事情想了一遍,下了飞机连酒店都没去就直奔你家楼下?那也太难看了。


沈淮序没戳穿我。他伸手接过我的行李箱,说上楼吧,你这样会感冒。


我应该拒绝的。他三天后就要结婚了,我应该在说完恭喜之后体面地消失,而不是浑身湿透地站在他家楼下,让他拎着我的行李箱往他家走。但是我的脚不听话,跟着他进了楼道,上了电梯,站在他家门口看着他掏钥匙开门。


他的家不大,两居室,收拾得很干净。玄关的鞋柜上放着一张合照,是他和那个叫温晴的女孩,背景是蓝色的海和白色的建筑,大概是圣托里尼。两个人靠在一起,他的手臂搭在她肩上,笑得很舒展。


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两秒钟,然后把目光移开了。


沈淮序从卫生间拿了一条干毛巾扔给我,又翻出一套干净的衣服,是他自己的,叠得很整齐地放在沙发上。“去洗个热水澡,”他说,语气和从前一模一样,好像这七年根本没有存在过,“出来喝姜汤。”


我拿着那套衣服站在客厅里,忽然觉得很荒谬。七年前我最后一次走进他的生活,是他妈翻了他的日记,他说你别再害我了。七年后我再次走进他的生活,是他要结婚了,他给我煮姜汤。


浴室里的沐浴露是同一个牌子,和高中时他用的一样。水汽氤氲中我站在花洒下面,热水冲了很久,才把骨头缝里那股寒气冲走。我换上他的衣服,袖口长了一点,裤脚也长了一点,挽了两道。他的衣服上有一种很淡的味道,不是香水,就是他的味道,洗衣液混着皮肤的温度,我闻了七年都没忘记。


出来的时候他坐在客厅沙发上,面前放着两碗姜汤,冒着热气。电视开着,声音调得很低,放的是一部很老的电影,《花样年华》。梁朝伟正对张曼玉说,如果多一张船票,你会不会跟我走。


我在沙发另一头坐下来,端起姜汤喝了一口,烫的,辣的,从喉咙一路暖到胃里。


“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他问。


“今天下午。”


“收到我的消息之后?”


我沉默了一下,点了点头。


他也沉默了,端着姜汤没喝,拇指在碗沿上来回摩挲。这个动作我太熟悉了,他紧张或者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就会这样。电视里张曼玉穿着旗袍的背影走在狭窄的楼梯上,光影很美。


“温晴是我在布鲁塞尔认识的,”他忽然开口,声音很平,“使馆的同事,比我晚一年入职。她追的我,追了两年。”


“挺好的。”我说。


“她人很好,做饭好吃,不嫌弃我加班,对我妈也孝顺。”


“嗯。”


“我妈很喜欢她。”


我放下碗,转头看他。他低着头看手里的姜汤,睫毛垂下来,和从前一模一样。窗外雨声渐渐小了,电视里的音乐悠悠地响着。我忽然很想问他一句话,这句话我在心里藏了七年,从高三那年他甩开我的手的时候就一直想问,一直没敢问。


但是我没有问出口。


因为答案不重要了。不管答案是什么,三天后他都要和别人结婚了。有些话错过了该说的时候,就永远不该再说了。


“沈淮序,”我说,“新婚快乐。”


他抬起头看我,嘴唇动了动,像是想说什么,最后只是扯了一下嘴角,说谢谢。


那天晚上我睡在他家的客房里,床单是新换的,枕头的高度刚刚好。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,听见隔壁房间里他翻身的声音,翻了一次,两次,三次。凌晨两点的时候他的房门开了一下,脚步声在客厅里停了一会儿,然后回去了。


我假装睡着了。


第二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他已经去上班了。餐桌上放着豆浆和包子,用保鲜膜盖着,旁边压了一张字条。他的字还是和高中一样,清瘦工整,写着“早餐记得吃,钥匙在鞋柜上,出门记得锁门”。


我把字条折好,放进了钱包最里层。


然后我穿上自己已经晾干的衣服,把他的衣服叠好放在沙发上,拉着行李箱走出了他家门。下楼的时候我在槐树下面站了一会儿,五月的北京,槐花快要开了,空气里有隐隐的甜味。


我订了下午飞回上海的机票。过安检的时候手机震了一下,是沈淮分发来的消息。


“走了?”


“嗯。”


“保重。”


我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,然后把手机收起来,走向登机口。


飞机起飞的时候我靠着舷窗往下看,北京城在下面越来越小,变成一片灰蒙蒙的格子。我想起很多年前沈淮序跟我说过的一句话。那是高一那年在操场的看台上,他喝完最后一口可乐,把易拉罐捏扁扔进垃圾桶,忽然转过头来看着我。


“陆时安,你说人这辈子会不会有一个瞬间,你明明知道选另一条路会更好,但你就是迈不出那一步?”


我当时没有回答他,因为我不理解那句话的意思。


现在我理解了。


五月二十号那天,上海下了很大的雨。


我没有去参加婚礼。上午十点的时候我坐在办公室的工位上,对着电脑改一份方案,改到第三页的时候手机亮了。是共同朋友发来的婚礼现场照片,九宫格,铺满了整个屏幕。


沈淮序穿着黑色西装,胸口别着一朵白色的小花,站在花廊下面。温晴穿着白色婚纱挽着他的手臂,笑得眼睛弯弯的。他们在交换戒指,他在掀她的头纱,他们在所有人面前接吻。


我把每一张照片都点开放大看了一遍。


然后退出微信,打开外卖软件,给自己点了一碗面。


面送来的路上我继续改方案,改到第五页的时候外卖到了。我打开盖子,热气扑面而来,熏得眼睛发酸。吃了一口才发现,店家放了一大把香菜。


我讨厌香菜,这辈子最讨厌香菜。


但是那天我把整碗面都吃完了,香菜也吃完了,一根都没剩。吃着吃着我忽然发现自己在哭,没有声音,眼泪就那么流下来,滴在面汤里,咸的混着辣的,说不清是什么味道。


我把沈淮序的那张字条从钱包里翻出来,展平了看。他的字,他的笔画,他写“记得吃早餐”时微微向右倾斜的习惯。然后我拿起打火机,把字条点燃了,看着它在烟灰缸里慢慢烧成灰烬。


窗外的雨还在下。


上海的雨和北京的雨不一样,北京的雨下得干脆,来得快去得也快。上海的雨绵绵的,细细的,像一件湿透了脱不下来的衣服。


我关掉电脑,站在窗前看雨。


手机又震了一下,我低头看,是沈淮序。


只有一张图片。


是一本灰色封面的日记本,翻开的那一页上,是少年时期他清瘦的字迹。


“2010年10月15日,晴。今天陆时安在操场上笑了,他笑起来的时候左边有一颗虎牙。我好像喜欢上他了。怎么办。”


图片下面跟着一句话。


“这本日记被我妈发现的时候,我撕掉了这一页,但是没舍得扔。今天整理旧物翻出来了。”


然后是一个红包。


我点开红包,里面是二百五十块钱。


我站在上海的雨里,对着手机屏幕笑了出来,笑得眼泪流了一脸。


二百五。他记了十二年。高一那年我跟他打赌输了,我说我要是输了就给你二百五,结果我输了,但是我没给。他追着我讨了一个礼拜,最后不了了之。


他还记得。


他都记得。


我给他回了一条消息。


“沈淮序,你大爷的。”


然后把手机揣进口袋,去楼下便利店买了把伞。雨还在下,我撑着伞走在上海的街道上,雨水打在伞面上噼噼啪啪的。路过一家花店的时候我停了一下,橱窗里的白玫瑰开得正好。


我买了一支,没有送给任何人,拿回办公室插在矿泉水瓶里。


后来有人问我,这辈子有没有喜欢过谁。


我说有。


他叫什么名字?


我说不重要了。


那你们在一起过吗?


我摇了摇头,然后想起高一那个秋天的傍晚,操场看台上,一个少年扔给我一罐可乐,望着天边的晚霞说,其实你挺厉害的。


那大概是我们离“在一起”最近的时刻了。


此后所有的岁月,都是在为那个时刻补交一份永远不会被签收的情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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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的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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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的雨

作者: Vespe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