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人都说,春和大院出了一群好皮的混世魔王,最会恃宠而骄的就是林家大房那位大小姐林榆。
家长宠爱,姐姐妹妹也惯着,连那群自小娇生惯养的发小们都心甘情愿听她差遣。尤其是程家那位,把人娇惯得是无法无天。
据谢怀舟回忆,十一岁那年林榆看了部动画片,觉着里边的萤火虫特好看特浪漫,怎么看怎么喜欢,可惜当时城里已经找不到它们的身影了,结果那天晚上,程预愣是不知道从哪搞来一罐子萤火虫,灰头土脸的抱着就送来讨人欢心。
后来他们才知道,程预磨了他小舅舅好一会儿,让秦焱开车带他去山里抓萤火虫,抓了好几个小时才装满一罐,回来后饭也不吃衣服也不换,火急火燎地就跑到林家来了。
林峥和韩落看不过去,出面劝程预别太惯着林榆,这丫头最会蹬鼻子上脸。结果程预本预还没说话,林榆抱着那罐子萤火虫就冲了出来,像个小炮仗一样砸进程预怀里,恶声恶气:“不行!放放就得惯着我!”
程预把她从怀里刨出来,怕身上的脏污沾染到白白净净的小姑娘。
林榆却是会错了意,小嘴一瘪,“哇”地一声就哭了出来,含糊不清地嘟囔:“你是不是讨厌我?”
程预慌死了,赶紧又把人抱回来,放柔了声哄:“没有讨厌,怎么会讨厌?我们木木最招人喜欢了。”
林榆一双圆圆的小鹿眼被泪水浸得湿漉漉的,看起来更黑了几分,可怜兮兮的,声音还带着哭腔:“真的吗?”
“真的。”程预的声音更轻了,生怕吓到她似的:“我最喜欢木木了。”
林榆埋在他怀里,像小猫一样蹭了又蹭,把眼泪都擦在他胸前的衣服上,程预半点不在意,但是还是轻轻地捧起她的脸,指腹摁着,抹去交错的泪痕和那一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尘土。
林榆乖乖任他动作,睁着漂亮的眼睛盯着他看,叫他:“放放。”
“嗯?”
“放放。”
“嗯,我在。”
林榆的脸颊肉都有点溢出,堆在程预的指节上,软软的。
“你长得好好看。”
程预有点想笑,轻声说:“你更好看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林榆应得认真,旁边的林峥和韩落默默捂脸。
林榆把脑袋抬起来,又埋进他怀里,声音闷闷的:“我最喜欢你了。”
“最喜欢放放了。”
“我也,最喜欢木木了。”
幸好当时谢怀舟他们不在,不然程预可能得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被糯米淹死的人了。
这事儿后面的发展大家伙都不清楚,只知道林榆从此以后一有事儿就喊程预,没事也要喊程预,喊着喊着,他们就都长大了。
夏日午后的冰镇汽水,寒冬多出的那条围巾,春雨落下时倾斜的伞,秋时落在发梢被温柔捏下的落叶,四季轮转,从懵懂稚童到青涩少年,再到现在,到未来,无论林榆走了多远,只要一回头,程预永远站在那里,朝她笑得温柔肆意。
少年的爱恋直白热烈,希望对方发觉,却又害怕自己不纯的心思被窥见一星半点,因着这一点星火,便足以燎原。
他们占据了对方生命中太重的部分,像两根藤蔓相互缠绕,难舍,难分。
于是,此生不离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