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后的第三年,陈鸠在一家美术馆找到了工作。
不是画画,是策展,帮艺术家们把作品从工作室搬到展厅,挂在墙上,打上灯光,写一段介绍文字,让来看展的人能够看懂。
她做得很认真,每一段文字都反复修改,每一盏灯都反复调试,每一幅画的位置都反复调整,直到她觉得对了为止。
馆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,姓顾,戴圆框眼镜,说话慢条斯理,像在念诗。
他看过陈鸠做的第一个展览后,说了一句:“你有天分。”
陈鸠说:“谢谢。”
顾馆长又说:“不是客气,是真的。”
陈鸠没再说话,低下头继续干活。
她不太习惯被人夸奖了,因为以前夸奖她的人只有一个,那个人已经不在了。
她的生活很简单。
早上七点起床,做早饭,吃早饭,坐地铁上班。
下午六点下班,坐地铁回家,做晚饭,吃晚饭,画画,睡觉。
周末有时候去美术馆加班,有时候去公园写生,有时候一个人去看电影。
她交了几个新朋友,都是美术馆的同事,年纪相仿,聊得来,但她从不跟他们聊过去的事。
他们只知道她离过婚,不知道她和谁离的,不知道为什么离的,不知道她半夜还会梦见那个人。
她不说的原因不是放不下,而是说了也没用。
有些事情只能自己消化,就像吃进去的毒药,别人帮你催吐也吐不干净,总有一些留在身体里,慢慢地、一点点地、腐蚀你的内脏。
她瘦了很多。不是刻意减肥,而是吃不下。
以前和詹辛在一起的时候,她每顿饭都能吃很多,因为他会把她碗里的肉夹给她,会把西红柿炒蛋里的鸡蛋留给她,会在她吃饱了还硬塞给她最后一口。
现在没人夹菜了,没人留鸡蛋了,没人硬塞了,她吃着吃着就放下了筷子,不是因为饱了,而是因为没有味道了。
她的味蕾在那一年集体死掉了,吃什么都像嚼纸,喝什么都像喝水,酸甜苦辣都变成了同一种味道。
没有味道。
三年里,她见过詹辛两次。
第一次是在超市,她在买牛奶,他在买水。
两个人隔了两个货架,她先看见了他,他没有看见她。
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外套,头发比以前长了一点,脸比以前瘦了一点,整个人看起来更沉默了,像一个被调低了音量的收音机。
她站在那里看了他几秒,然后推着购物车走了。
她没有叫他,因为她不知道叫他之后说什么。
“好久不见”?太假了。
“你还好吗”?太虚伪了。
“我还在想你”?太丢人了。
所以她选择了最省事的办法——走。
第二次是在地铁上,她下班回家,车厢里人很多,她被挤在门口,动弹不得。
车门快关的时候,一个人挤了进来,站在她旁边。
她抬起头,看见了他的侧脸。
是他。
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大衣,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,耳朵里塞着耳机,目光落在窗外,没有看她。
她看着他的侧脸,心跳得很快,快到她觉得周围的人都能听见。
她想开口叫他,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了,发不出声音。
她想伸手碰他,但手像被什么东西绑住了,抬不起来。
她就那样站着,看着他,从一站看到下一站,从下一站看到下下站。
他下车的时候,她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人群中,没有跟上去。
那之后,她告诉自己,不能再这样了。
她不能活在他的阴影里,不能在超市里寻找他的身影,不能在地铁上期待他的出现,不能在每个深夜梦见他的脸。
她要忘了他,彻底地、干净地、不留痕迹地忘了他。
但她不知道怎么做,因为忘记一个人不是删除文件,点一下“确定”就没了。
忘记一个人是把你身体里的一部分切掉,切掉之后会疼,会流血,会感染,会留下一个永远长不好的疤。
第三年的冬天,陈鸠收到了一封请柬。不是寄给她的,是放在她公司前台,信封上写着她的名字,字迹很陌生,不是詹辛的。
她拆开信封,里面是一张白色的请柬,上面写着:“谨订于十二月二十日,詹辛先生与苏舟女士举行结婚典礼,敬备喜筵,恭请光临。”
她看着那两行字,看了很久。
詹辛,苏舟。
詹辛,苏舟。
她把这两个名字念了很多遍,像是在背一个外语单词,念到后来,这两个名字变得陌生了,不像人名,像两个没有意义的音节。
她不知道苏舟是谁。
也许是林晚,也许不是。
她不知道詹辛为什么要给她寄请柬,是炫耀,是告别,还是想让她死心。
她只知道,她不想去。
但她的脚不听使唤,十二月二十日那天,她穿了一件黑色的毛衣,一条深灰色的裤子,没有化妆,没有带礼物,坐了一个小时的地铁,到了那家酒店。
婚礼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大厅里举行,很大,很豪华,到处都是鲜花和灯光。
陈鸠站在门口,看着里面的人来人往,觉得自己走错了地方。
这不是她认识的詹辛会办的婚礼,他不会要这么多花,不会要这么多灯,不会要这么多不认识的人。
但他现在不是一个人了,他有苏舟,苏舟会替他做这些决定。
他只需要站在那里,穿着西装,打领带,等人来恭喜他。
陈鸠走进去,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。
没有人注意到她,所有的人都在寒暄、碰杯、笑。她看着那些陌生的脸,听着那些陌生的话,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幽灵,看得见所有人,但所有人都看不见她。
然后她看见了他。
詹辛站在大厅的另一头,穿着一件黑色的西装,白色的衬衫,深蓝色的领带,头发梳得很整齐,整个人看起来像杂志里走出来的人。
他比以前好看了,不是五官变了,而是气质变了。
以前他是一块没有被雕琢的石头,粗糙的,原始的,带着一种天然的、不自知的美。现在他被雕琢了,打磨了,抛光了一个人看起来的样子,但里面的东西被磨掉了。
陈鸠看着他,看了很久。
这是她爱了五年的人吗?
这个穿着西装、站在人群中央、被所有人恭喜的人,是她认识的那个詹辛吗?
那个在便利店里吻她的人,那个在雪地里牵她手的人,那个说“你是我心甘情愿喝下去的毒酒”的人,去哪里了?
她找不到他了。
也许他从来没有存在过,也许他只是一场梦,梦醒了,他就消失了。
婚礼开始了。司仪在台上说着那些千篇一律的话——相识、相知、相爱、相守。
陈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,因为她知道那些话不是真的。
詹辛不爱苏舟,就像他不爱林晚一样。他只是喜欢,喜欢她们的笑容,喜欢她们的声音,喜欢她们看他的眼神。
喜欢对他来说太容易了,像呼吸一样自然。
爱太难了,他学不会。
新郎新娘入场的时候,陈鸠站了起来。不是要走,是想看清楚苏舟的脸。
苏舟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,很长,拖在地上,像一条白色的河。
她的脸很小,五官很精致,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,像两弯新月。
陈鸠看着那张脸,忽然觉得她很眼熟,像是在哪里见过。她想了一会儿,想起来了。
苏舟的眼睛,像她。不是形状像,是里面的东西像,那种亮亮的、暖暖的、看着詹辛的时候会发光的东西。
那是爱。
苏舟爱他,不管他爱不爱她。
陈鸠坐下来,低下头,看着自己的手。
她的手很瘦,骨节突出,皮肤很白,白得像一张纸。
她看着那些骨节,想起詹辛握着她的手的时候,说“你的手好小”。
那时候她觉得这是一句情话,现在觉得这是一句陈述,就像“今天天气不错”一样,不带任何感情色彩。
仪式结束后,是自助餐。
陈鸠拿了一杯橙汁,站在角落里,慢慢地喝着。
她不想吃东西,因为她不饿,也因为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让她想起以前——他和她一起吃过的那些东西,西红柿炒蛋,糖葫芦,章鱼小丸子,酸辣面。
那些东西现在吃起来应该还是原来的味道,但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。
“呦,詹总,这个好看啊,不过这个眼睛像嫂子。”
陈鸠转过头,看见一个中年男人,穿着灰色的西装,端着酒杯,正对旁边的人说话。
旁边的人她认识,是詹辛的同事,以前在学校见过。
他们正看着一个年轻女人,那女人穿着一件红色的连衣裙,头发很长,笑起来很好看。
陈鸠顺着他们的目光看过去,看见了那个女人,也看见了那个女人身边的人——詹辛。
他站在那个女人旁边,手里端着一杯酒,表情很平静,看不出是高兴还是不高兴。
那个女人在说什么,他低着头听着,嘴角有一个很浅很浅的弧度,像在笑,又像没有。
陈鸠看着那个弧度,忽然觉得胃里翻了一下。
她放下橙汁,走出了大厅。
她站在酒店门口,冷风迎面吹来,吹得她打了一个哆嗦。
十二月的A市很冷,冷到呼吸都会冒白气。
她把毛衣的领子往上拉了拉,缩着脖子,看着马路对面的红绿灯,红灯,绿灯,红灯,绿灯,像两只眼睛在眨。
门开了,有人走出来。
她回过头,看见詹辛站在她身后,穿着那件黑色的西装,手里没有拿酒,也没有拿任何东西,只是站在那里,像一个不知道该去哪里的人。
“陈鸠。”他叫她。
“詹总,新婚快乐。”她说。
她的声音很稳,稳到她自己在心里给自己鼓了一下掌。
她用了“詹总”,不是“詹辛”,不是“小星星”,不是任何亲昵的称呼。
这是一个陌生的、疏离的、保持距离的称呼,适合用在陌生人身上。
詹辛看着她,嘴唇动了一下,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说话。
“小九鸟,我只是想和你谈谈。”他说。
陈鸠的心跳漏了一拍。不是因为感动,而是因为疼痛。
他叫她“小九鸟”的时候,她的心脏像被一只手攥住了,用力地、狠狠地、不留余地地攥了一下。
那个名字她三年没有听到了,以为再也不会听到了。
但他叫了,在她最不想听到的时候,在她最不想承认自己还在乎的时候。
“算了吧,我不想。”她说。
她转过身,走下台阶,走进夜色里。
身后没有脚步声,他没有追上来。他不会追的,他从来没有追过。
她走的时候不追,她哭的时候不追,她签字的时候不追。
他是一个站在原地的人,看着所有人离开,然后告诉自己,他们走是因为想走,不是因为他没有挽留。
她走到地铁站,下楼梯,刷卡,进站。
地铁来了,她上了车,车厢里人很少,空荡荡的。
她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,看着窗外漆黑的隧道,隧道壁上的广告灯箱一闪一闪的,像一个一个的问号。
她看着那些问号,忽然想起他说的“我只是想和你谈谈”。
谈谈,谈什么?婚礼?林晚?还是苏舟?
他想见她,不是为了挽回,不是为了道歉,不是为了任何有意义的事情。
只是想见,像看一幅画,听一首歌,吃一道菜。
想见是因为怀念,不是因为爱。
怀念和爱是两回事,怀念是过去式,爱是现在时。
他怀念的是过去的她,不是现在的她。
现在的她对他来说是一个陌生人,一个曾经很熟悉但现在已经不认识的陌生人。
她闭上眼睛,靠在车窗上。
车厢在摇晃,她的头在玻璃上一下一下地磕着,不疼,但很烦。
她用手撑着头,让自己不再磕了。
她想,她不应该去的。
她不应该看那场婚礼,不应该看那个女人,不应该听他说“小九鸟”。
她应该在收到请柬的那一刻就把它撕掉,扔进垃圾桶,然后忘记这件事。
但她没有。
她想知道,他穿上西装是什么样子,他站在婚礼上是什么样子,他对另一个女人说出“我愿意”是什么样子。
现在她知道了,她后悔了。
有些答案,不知道比知道好。
有些门,不打开比打开好。
她睁开眼睛,看着车窗里自己的倒影。
那张脸很瘦,眼睛很大,眼眶下面有很深的青色,整个人看起来像一个被掏空了的娃娃。
她看着那个倒影,忽然觉得很陌生。
这是她吗?
这个穿着黑色毛衣、坐在末班地铁上、眼睛红肿的女人,是她吗?
她记得自己以前不是这样的,以前的她会笑,会闹,会在雪地里大喊大叫,会在便利店里买一盒叫“雪吻”的巧克力,会踮起脚尖吻一个不会说情话的人。
那个人去哪里了?她不知道。
也许她死了,死在那个冬天的夜晚,死在那个没有灯的房间里,死在那颗被她留在床头柜上的星星旁边。
地铁到站了,她下了车,走出地铁站,走回家。
巷子里很安静,路灯亮着,橘黄色的光落在地面上,像一层薄薄的霜。
她走在那些光里,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巷子里回荡,像一个人的掌声,在为她的坚强喝彩。
她走到家门口,掏出钥匙,开了门。
房间里很黑,很安静。
她知道,这个房间里什么都没有。
只有她,和一个继续空荡荡的未来。
她走进卧室,倒在床上,脸埋进枕头里。
枕头是旧的,有她的味道。
但没有他的。
她闻不到他了。
但她不再哭了。
因为眼泪已经流干了。
她睁着眼睛,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。
天花板上什么都看不到。
但她觉得那里应该有一片星空,有无数颗星星,每一颗都在发光。
最暗的那一颗,她找不到它了。
也许它已经不在了吧。
也许它从来就没有亮过。
